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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酒企業(yè)稅收政策
法律分析: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集中的中央(國務院),稅制改革以后,對白酒同時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消費稅稅率25%,增值稅稅率17%,實際稅負為8%左右,合計33%,大體與原議價糧白酒30%稅率相同,但不準扣除包裝費,對價外費用也開始征稅,糧食白酒凈增值稅、消費稅稅負實際要高于33%,但允許外購已稅白酒和酒精抵扣。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guī)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2,白酒消費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9號)以及其所附《消費稅稅目稅率表》規(guī)定,白酒消費稅是指白酒在生產環(huán)節(jié)所征收的相關稅費,采用從量與從價復合計征方式進行征收。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白酒消費稅的計算公式為:消費稅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消費稅的征稅對象主要是與居民消費相關的最終消費品的消費行為,計征方法主要包括從價計征、從量計征以及復合計征。消費稅的特點體現(xiàn)在:征收范圍具有選擇性;一般情況下,征稅環(huán)節(jié)具有單一性;平均稅率水平較高且稅負差異大;計稅方法具有靈活性。消費稅范圍:1、是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征收的一個稅種,主要是為了調節(jié)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2、現(xiàn)行消費稅的征收范圍主要包括:煙,酒,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摩托車,小汽車,電池,涂料等稅目,有的稅目還進一步劃分若干子目。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十七條 本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3,白酒稅收政策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集中的中央(國務院),1994年稅制改革以后,對白酒同時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消費稅稅率25%,增值稅稅率17%,實際稅負為8%左右,合計33%,大體與原議價糧白酒30%稅率相同,但不準扣除包裝費,對價外費用也開始征稅,糧食白酒凈增值稅、消費稅稅負實際要高于33%,但允許外購已稅白酒和酒精抵扣。申領《酒類批發(fā)許可證》需具備什么條件1、經營主體應是獨立的法人或合伙企業(yè);2、注冊資金,經營場所和倉儲設施符合有關規(guī)定;3、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或工商行管理部門核準的企業(yè)名稱;4、有兩名以上掌握酒類商品知識的專業(yè)人員和管理制度;5、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guī)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