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標利潤定價法
計劃成本是在工程開工前。從性質上講計劃成本是可能的開支計劃。
計劃成本是指根據(jù)計劃期內的各種消耗定額和費用預算以及有關資料預先計算的成本。它反映計劃期產品成本應達到的標準,是計劃期在成本方面的努力目標。
目標成本是指企業(yè)在一定時期內為保證目標利潤實現(xiàn),并作為合成中心全體職工奮斗目標而設定的一種預計成本,它是成本預測與目標管理方法相結合的產物。
2. 目標利潤定價法例題
目標利潤定價法的計算公式為:
產品出廠價格=[(單位變動成本+單位固定成本)/(1-銷售稅率)]+[目標利潤/(預計銷售量×(1-銷售稅率)]
目標利潤=(單位變動成本+單位固定成本)×預計銷售量×成本利潤率
產品出廠價格=[(單位單位變動成本+單位固定成本)×(1+成本利潤率)]/(1-銷售稅率)
目標利潤定價法與“成本加成定價法”是有區(qū)別的。差別在于“成本加成定價法”公式中的成本只是制造成本,不包括期間費用;而“目標利潤定價法”公式中的成本包括制造成本和期間費用。相應地,兩個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也有所不同。
3. 目標利潤定價法屬于
銷售利潤率定價法含義:
以企業(yè)銷售利潤為目標設定產品銷售價格的方法。
相應公式如下:
1,銷售利潤率=預測利潤總額/預測銷售總額×100%
2,單位產品價格=單位成本/(1-銷售利潤率-適用稅率)
產品單價=產品單位成本+產品單位利潤+產品單位消費稅
=產品單位成本+產品單價×銷售利潤率+產品單價×消費稅稅率
即:
產品單價=單位成本/(1-銷售利潤率-消費稅稅率)
這種定價方式的優(yōu)點:
產品銷售利潤穩(wěn)定,利于控制產品售價。
這種定價方式的缺點:
只考慮了企業(yè)自己的成本和利潤,沒有結合市場情況,不利于競爭環(huán)境下企業(yè)發(fā)展。
4. 保本分析和目標利潤定價法
盈虧平衡定價法
盈虧平衡定價法(Breakeven Pricing),也叫保本定價法或收支平衡定價法,是指在銷量既定的條件下,企業(yè)產品的價格必須達到一定的水平才能做到盈虧平衡、收支相抵。
例:某旅游飯店共有客房300間,全部客房年度固定成本總額為300萬美元,每間客房天天變動成本為10美元,預計客房年平均出租率為80%,營業(yè)稅率為5%,求該飯店客房保本時的價格。
根據(jù)所給數(shù)據(jù)和公式,計算如下:
假設該飯店房保本價格為Z,那么:
1天的營業(yè)額:
1天的變動成本費:(注*事實上,很多情況下每間客房不需要天天變動的,但是在計算保本時,我們盡可能的增加成本,以保證所定保本價格不會太低)
1天的營業(yè)稅:
綜上可以得知:1天的利潤額:
保本就是利潤和成本相等,得出計算式:
答案:美元
5. 目標利潤定價法公式
一、成本導向定價法
1、成本價成定價法: 就是在單位產品成本的基礎上,加上一定比例的預期利潤作為產品的售價。 產品價格=單位產品的成本*(1+價成率)
2、目標收益定價法 是在成本的基礎上,按照目標收益率的高低計釘售價的方法。
3、售價加成定價法 以產品的最后銷售價為基數(shù),按銷售價的一定百分率計算加成率,最后得出產品的售價。 單位產品售價=單位產品總成本/(1-價成率)
二、需求導向定價
1、理解值定價法 是消費者對于商品的一種價值觀念,這種價值觀念實際上是消費者對商品的質量、用途、款式及服務質量的評估。 2、區(qū)分需求定價法 是指某一產品可根據(jù)不同需求強度、不同購買力、不同購買低點和不同購買時間等因素,采取不同的售價 三、競爭導向定價
1、隨行就市定價法 就是企業(yè)是自己的商品價格跟上同行業(yè)的平均水平。
2、追隨領導者企業(yè)定價法 有實力的公司,為了應付或避免競爭,或為了穩(wěn)定市場以利其長期經營,往往以同行業(yè)對市場影響最大的房地產企業(yè)的價格為標準,來制定本企業(yè)的商品房價格。 四、可比樓盤定價法 根據(jù)可比性樓盤較強的樓盤的價格來定價。
表一、定級因素、指標與分值
表二、可比樓盤綜合因素量化統(tǒng)計表
樓盤因素定級公式 P=W1*F1+W2*F2+W3*F3+...... +Wn*Fn 樓盤價格=樓盤權重后得分/可比樓盤權重后得分*可比樓盤價格 由此算出樓盤價格。
6. 目標利潤定價法案例分析
成本導向定價法:以產品的成本為中心,制定對企業(yè)最有利的價格的一種定價方法。 常用的成本導向定價法有以下5種具體方法。
1、成本加成定價法 這是最簡單的定價方法,即以產品的單位成本加上預期利潤作為產品的銷售價格。售價和成本之間的區(qū)別是利潤。由于有一定比例的利潤,通常被稱為“百分之十”,這種方法已經成為基于成本的定價。
2、盈虧平衡定價法 即根據(jù)盈虧平衡點原理進行定價。盈虧平衡點又稱保本點,是指一定價格水平下,企業(yè)的銷售收入剛好與同期發(fā)生的費用額相等,收支相抵、不盈不虧時的銷售量,或在一定銷售量前提下,使收支相抵的價格。
3、投資回收定價法 企業(yè)開發(fā)產品和增加服務項目要投入一筆數(shù)目較大的資金,且在投資決策時總有一個預期的投資回收期,為確保投資按期收回并賺取利潤,企業(yè)要根據(jù)產品成本和預期的產品數(shù)量,確定一個能實現(xiàn)市場營銷目標的價格。 這個價格不僅包括在投資回收期內單位產品應攤銷的投資額,也包括單位產品的成本費用。利用投資回收定價法必須注意產品銷量和服務設施的利用率。
4、目標效益定價法 這是根據(jù)企業(yè)的總成本和估計的總銷售量,確定一個目標收益率,作為定價的標準。
5、千分之一法 千分之一法也稱千分之一法則或千分之一經驗公式,主要用于產品的定價。
7. 目標利潤定價法是以利潤為依據(jù)制定賣價的方法
利潤率=(利潤/成本)*100%已知成本和利潤率,就可以求利潤然后售價=利潤+成本
8. 目標利潤定價法屬于什么導向定價法
也稱為成本加成定價法。是指以成本為基礎,乘以1加加成率,得出產品定價的方法。需要指出的是。不同行業(yè)的加成率各不相同。如服裝鞋帽為10%~50%,香煙為20~30%。成本加成定價法是成本導向定價法的一種,還包括目標收益定價法,邊際貢獻定價法等。
9. 目標利潤定價法的優(yōu)缺點
依照不同的導向有不同的產品定價方法,定價方法是企業(yè)為實現(xiàn)其定價目標所采取的具體方法。
定價分類
可以歸納為成本導向、需求導向和競爭導向三類。
成本導向定價法
以營銷產品的成本為主要依據(jù)制定價格的方法統(tǒng)稱為成本導向定價法,這是最簡單、應用相當廣泛的一種定價方法。
1、總成本定價法:成本加成,目標利潤
(一) 成本加成定價法(cost-plus pricing),即按產品單位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毛利定出銷售價。
其計算公式為:P=c×(1+r)
P—商品的單價
c—商品的單位總成本
r—商品的加成率
(二)目標利潤定價法,是根據(jù)企業(yè)總成本和預期銷售量,確定一個目標利潤率,并以此作為定價的標準。
其計算公式為:單位商品價格=總成本×(1+目標利潤率)/ 預計銷量
2、邊際成本定價法
3、盈虧平衡定價,考慮到銷售額變化后,成本也在發(fā)生變化,這種方法是運用損益平衡原理實行的一種保本定價法。
其公式是:
盈虧平衡點銷售量=固定成本/單位—單位變動成本
盈虧平衡點銷售額=固定成本/1—單位變動成本率
需求導向定價法
需求導向定價法是指根據(jù)市場需求狀況和消費者對產品的感覺差異來確定價格的定價方法。
它包括以下三種
(一)認知導向定價法,是根據(jù)消費者對企業(yè)提供的產品價值的主觀評判來制定價格的一種定價方法。
(二)逆向定價法,它是指依據(jù)消費者能夠接受的最終銷售價格,考慮中間商的成本及正常利潤后,逆向推算出中間商的批發(fā)價和生產企業(yè)的出產價格。
可通過公式計算價格:出廠價格=市場可零售價格×(1—批零差率)×(1—進銷差率)
(三)習慣定價法,是按照市場長期以來行成的習慣價格定價。
競爭導向定價法 (Competitive Bidding/competition-orientated pricing)
競爭導向定價法概述
競爭導向定價法是企業(yè)通過研究競爭對手的生產條件、服務狀況、價格水平等因素,依據(jù)自身的競爭實力,參考成本和供求狀況來確定商品價格。以市場上競爭者的類似產品的價格作為本企業(yè)產品定價的參照系的一種定價方法。這種定價方法主要有3方面特點。競爭導向定價主要包括隨行就市定價法、產品差別定價法和密封投標定價法。
競爭導向定價法的幾種方式
在競爭十分激烈的市場上,企業(yè)通過研究競爭對手的生產條件、服務狀況、價格水平等因素,依據(jù)自身的競爭實力,參考成本和供求狀況來確定商品價格。這種定價方法就是通常所說的競爭導向定價法。競爭導向定價主要包括:
1、隨行就市定價法:在壟斷競爭和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條件下,任何一家企業(yè)都無法憑借自己的實力而在市場上取得絕對的優(yōu)勢,為了避免競爭特別是價格競爭帶來的損失,大多數(shù)企業(yè)都采用隨行就市定價法,即將本企業(yè)某產品價格保持在市場平均價格水平上,利用這樣的價格來獲得平均報酬。此外,采用隨行就市定價法,企業(yè)就不必去全面了解消費者對不同價差的反應,也不會引起價格波動。
2、產品差別定價法:產品差別定價法是指企業(yè)通過不同營銷努力,使同種同質的產品在消費者心目中樹立起不同的產品形象,進而根據(jù)自身特點,選取低于或高于競爭者的價格作為本企業(yè)產品價格。因此,產品差別定價法是一種進攻性的定價方法。
3、密封投標定價法:在國內外,許多大宗商品、原材料、成套設備和建筑工程項目的買賣和承包、以及出售小型企業(yè)等,往往采用發(fā)包人招標、承包人投標的方式來選擇承包者,確定最終承包價格。一般來說,招標方只有一個,處于相對壟斷地位,而投標方有多個,處于相互競爭地位。標的物的價格由參與投標的各個企業(yè)在相互獨立的條件下來確定。在買方招標的所有投標者中,報價最低的投標者通常中標,它的報價就是承包價格。這樣一種競爭性的定價方法就稱密封投標定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