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廠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一、在公司成立安全隱患排查小組并委任小組長(原則上由企業(yè)最高主管擔任)。二、擬定排查程序。三、事故排查程序: 1)排查事故隱患; 2)查處事故隱患; 3)整改事故隱患;四、責任追究。

2,隱患排查責任制
******廠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目的 為強化我廠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發(fā)生,落實各項事故隱患檢查、治理和上報的責任,為我廠安全生產經營創(chuàng)造良好的安全環(huán)境,長期保持穩(wěn)定的安全生產形勢,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訂本制度?! ?、 事故隱患定義和分類 2.1 事故隱患的定義 可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及管理上的缺陷?! ?.2 事故隱患的分類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勞動部頒發(fā)的《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廠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進行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根據作業(yè)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導致事故損失的程度分為四級: 2.2.1 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2.2.2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2.2.3 較大事故,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2.2.4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 排查和治理 3.1 事故隱患排查 3.1.1 各部門要對本單位的各類事故隱患定期、不定期地自查,掌握隱患的存在、分布情況,分析產生隱患的原因。 3.1.2 安監(jiān)科人員對各部門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2 隱患排查的主要內容:見我廠編制《安全文明檢查考核項目》?! ?.3 事故隱患的整改 3.3.3 對于查出的事故隱患,要開具《安全隱患通知單》,以書面的形式通知被檢查單位,被檢查單位收到通知單后,應及時整改,整改完畢后,在通知單上簽字。 3.3.2 對可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應落實整改負責人和整改限期,并督促檢查整改情況?! ?.3.3 對短時間內難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應采取防范、監(jiān)控措施,確保過渡期內的安全。 4、事故隱患上報 各部門每周對所屬生產經營現場、人員、設備設施進行排查,將查出的事故隱患每周六前報廠安委會。
隱患排查治理的內容包括,全面排查治理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工藝系統(tǒng)、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yè)環(huán)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具體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規(guī)程標準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3、高危行業(yè)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的執(zhí)行情況; 4、企業(yè)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yǎng)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5、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 6、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點環(huán)節(jié)、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jiān)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7、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建檔、申報和監(jiān)督管理情況; 8、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9、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10、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11、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執(zhí)行情況; 12、道路設計、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等情況; 13、對企業(yè)周邊或作業(yè)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fā)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瑫r,通過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檢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監(jiān)管責任,打擊非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事故查處及責任追究落實,有關政策措施制定和執(zhí)行,安全許可制度實施,長效機制建設等方面的情況。

3,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內容
1.1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guī)定了事故隱患分類、排查、報告、整改及獎勵辦法。
編輯本段2.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編輯本段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3.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分廠(車間)、處室行政一把手為分管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負主要領導責任。各單位班組長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公司領導報告。 3.3安督辦負責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jiān)督、檢查、考核;負責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匯總和發(fā)放等。 3.4公司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jiān)控治理。 3.5財務處負責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3.6生技處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編輯本段4.事故隱患
4.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4.2.1一般事故隱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4.2.2重大事故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編輯本段5.工作程序
5.1組織機構
5.1.1公司成立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分別由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安督辦主任任副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為成員。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督辦,主要負責活動開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1.2各二級單位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由單位第一責任人任組長。
5.2隱患的排查與報告
5.2.1隱患的排查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分廠(車間)、處室應對各自管轄區(qū)域內按照公司《安全檢查制度》中規(guī)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上報發(fā)現的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5.2.2隱患的報告 5.2.2.1發(fā)現隱患一般采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各部門、車間領導或安技員,各部門、車間報安督辦,安督辦對各類隱患進行登記分類。 5.2.2.2報告形式 5.2.2.2.1報告一般采用書面形式,特殊情況可采用口頭報告。 5.2.2.2.2在書面報告中,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督辦,一份部門自己留底備查。(詳見隱患報告登記表) 5.2.2.2.3公司各處室進行的專業(yè)安全檢查和各部門進行的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也應同時報告安督辦進行登記備案。
5.3隱患的整改和驗收
5.3.1各分廠(車間)、處室發(fā)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按照分廠(車間)、處室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的職責分工組織本單位專業(yè)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并在24小時內作出書面整改意見。各部門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系解決的自己聯系解決,不能自己聯系解決的,應立即報安督辦,安督辦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jiān)控。 5.3.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安督辦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安督辦應進行監(jiān)控。
5.4檔案建立
安督辦應對各類人員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5.5獎懲
5.5.1報告隱患的數量和質量作為年終評先進的重要依據。 5.5.2根據隱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對隱患發(fā)現者進行5-500元的獎勵,獎勵采用現金兌現,由安督辦申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5.5.3各部門對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一旦發(fā)現按情節(jié)嚴重對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罰款200——500元。 5.5.4對發(fā)掘事故隱患不力,而又發(fā)生事故的部門將按照公司《工傷事故管理規(guī)定》中罰款金額的兩倍進行處罰。 5.5.5發(fā)現了事故隱患因未及時整改,報告人也沒繼續(xù)上報而導致事故的發(fā)生,將對發(fā)生事故的部門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罰款金額的兩倍進行處罰,對責任人將從重處理,報告人不承擔責任。 5.5.6對報告人特別是越級上報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經查實報總經理處理。
編輯本段6 附則
6.1 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實施。 附《隱患報告登記表》 隱患報告登記表 單位: 序號 隱患地點 事故隱患 內 容 擬采取措施建議 報告人 簽字 報告接收人簽字 報告時間 整改情況
主管: 制表: 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督辦,一份部門留底備查。
